2018.06.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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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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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(用人单位)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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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 |
东莞澳晓织造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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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理位置 |
东莞市常平镇塘角村塘角路24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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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钟家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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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|
东莞澳晓织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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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简介 |
东莞澳晓织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13日,正式投产于2017年4月,注册地址位于东莞市常平镇塘角村塘角路24号,注册资本叁仟叁佰万美元,总占地面积9846m2,现有员工218名,经营范围:采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的服装生产业务。目前主要从事针织鞋面的生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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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调查、采样/检测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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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内容 |
时间 |
评价单位人员 |
陪同人员 |
现场调查 |
2018.01.12 |
吴志、路遥 |
钟先生 |
采样/检测 |
2018.01.24、25、26 |
赖辉迪、陈威超、叶紫文 |
钟先生 |
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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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病危害因素 |
本项目正常运行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:氢氧化钠、臭氧、粉尘、噪声、高温、激光辐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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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结果 |
粉尘检测结果合格率为100%,有毒物质检测结果合格率为100%,噪声测量结果合格率为100%,高温测量结果合格率为100%,激光辐射测量结果合格率10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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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结论与建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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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结论 |
本项目属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项目,职业健康监护、个人防护用品、职业卫生培训、职业卫生告知都应加强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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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 |
(1)激光切割岗臭氧浓度虽未超标,但已经达到职业接触限值,建议:给激光切割机增设局部抽风排毒设施。(2)加强对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,落实执行《劳动者职业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》,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内容。职业健康监护应包括上岗前检查、在岗期间体检、离岗时体检等内容,职业健康检查的检查项目、受检对象和范围等应符合GBZ188-2014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》的要求。(3)建议给2楼电脑织机车间、3楼电脑织机车间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配发KN95的防尘口罩,另外激光切割岗臭氧接触浓度等于职业接触限值,建议给操作激光切割机的作业人员配发APF=10的防毒口罩。(4)该用人单位现有在职员工218名,作业人员165名,根据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》可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,劳动者超过100人的,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,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。(5)建议企业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。(6)建议企业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、管理人员参加相关职业卫生培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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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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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通过报告书。 |